【事项名称】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及辅助业务经营许可
【事项编码】01003590020017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第68项 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处理决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备注:此为“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审批”项目的子项;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3号):第八条
【审批对象】企业法人
【实施机关】365bet比分网运输管理局
【办理处室】365bet比分网运输管理局运政审批处
【受理方式】书面申请
【收费依据、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受理地点、联系电话、服务监督电话及办公时间】
受理地点:365bet比分网运输管理局,办公地址:365bet比分网运输管理局,办公地址: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C区17、18、19窗口;联系电话:89150295;服务监督电话:89150302;办理时间:9:00-12:00、13:30-17:00
子事项一: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及辅助业务经营许可(市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一、《市内水路运输业务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指定委托书
四、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证明文件(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固定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加盖公司印章)
六、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图)、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文件(经营、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名单、任职文件、身份证、任职资历材料(是指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劳动合同以及高级船员配备情况(名单、身份证、任职资历材料(是指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劳动合同
七、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八、覆盖其所管理船舶范围的有效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证书
九、船舶来源证明文件和有效船舶相关证书
十、经营客船运输的,需提供对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需的服务设施、安全设施作出安排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行性报告
十二、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的表格的格式见样表;提交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自行编制的其他材料需A4纸打印;提交的表格、复印件及编制的其他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审查内容】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
三、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且自有船舶总运力应当不低于100客位
(一)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从事旅客运输的,应当使用普通客船运输
(二)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
(三)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四、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一)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数量满足以下要求:1至10艘,至少分别配备1人;11至20艘,至少分别配备2人;21至30艘,至少分别配备3人;31至50艘,至少分别配备4人;大于50艘,每增加20艘增加1人,不足20艘按20艘计
(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经营客船运输的,应当具有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
(三)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所具备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身体条件与其职责要求相适应
五、与企业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不低于50%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审批流程及审查标准】
受理——审查(行业处室会签)(初审、复审)——审定(局领导批示)——告知
一、受理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受理人员
详细流程:
(一)按照审查内容,核实相关信息。符合审查内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服务)受理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签署受理意见,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初审人员。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指导申办人当场补齐补正;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对不予受理的,受理人员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办理时限:即时
二、审查(行业处室会签)(初审、复审)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初审人员、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
详细流程:
(一)运政审批处初审人员对受理人员转至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制作批复文件草稿,填制《发文审批单》,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
(二)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进行复审,在《发文审批单》签署复审意见,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水运处主管局领导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运政处5个工作日,水运处5个工作日)
三、审定(局领导批示)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水路运输管理处主管局领导、运政审批处主管局领导
详细流程:水路运输管理处主管局领导、运政审批处主管局领导共同进行审定,并在《发文审批单》签署审定意见后,将所有材料转至告知人员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告知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告知人员
告知时限:5个工作日
【批准形式及有效时限】
出具文书:
予以许可的,通过内部办公系统(OA网)制作《批复文件》并加盖“365bet比分网运输管理局公章”,并向申办人发放《批复文件》和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同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不予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和《不予批准决定书》;同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制发证件:予以许可的,10个工作日内,在《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书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申办人详细信息,并向申办人制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
子事项二: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及辅助业务经营许可(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一、《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业务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指定委托书
四、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证明文件(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固定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加盖公司印章)
六、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图)、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文件(经营、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名单、任职文件、身份证、任职资历材料(是指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劳动合同以及高级船员配备情况(名单、身份证、任职资历材料(是指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劳动合同
七、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八、覆盖其所管理船舶范围的有效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证书
九、船舶来源证明文件和有效船舶相关证书
十、可行性报告
十一、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的表格的格式见样表;提交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自行编制的其他材料需A4纸打印;提交的表格、复印件及编制的其他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审查内容】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
三、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沿海省际 |
内河省际 |
||
长江 |
西江 |
其它 |
||
普通货船(总吨) |
5000 |
5000 |
3000 |
1000 |
拖航(千瓦) |
5000 |
2000 |
投入运营的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水路运输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包装危险货物运输和散装固体危险货物运输的,可以使用普通货船运输
(二)持有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
(三)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船龄以及节能减排的要求
四、有符合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一)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数量满足以下要求:
|
1-10艘 |
11-20艘 |
21-30艘 |
31-50艘 |
>50艘 |
沿海 |
1 |
2 |
3 |
4 |
每增加20艘增加1人,不足20艘按20艘计 |
内河 |
1 |
2 |
每增加50艘增加1人,不足50艘按50艘计 |
(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经营普通货船运输的,应当具有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从业资历
(三)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所具备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身体条件与其职责要求相适应
五、与企业直接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不低于25%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审批流程及审查标准】
受理——审查(行业处室会签)(初审、复审)——审定(局领导批示)——告知
一、受理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受理人员
详细流程:
(一)按照审查内容,核实相关信息。符合审查内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服务)受理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签署受理意见,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初审人员。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指导申办人当场补齐补正;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对不予受理的,受理人员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办理时限:即时
二、审查(行业处室会签)(初审、复审)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初审人员、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
详细流程:
(一)运政审批处初审人员对受理人员转至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制作批复文件草稿,填制《发文审批单》,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
(二)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进行复审,在《发文审批单》签署复审意见,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水运处主管局领导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运政处5个工作日,水运处5个工作日)
三、审定(局领导批示)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水路运输管理处主管局领导、运政审批处主管局领导
详细流程:水路运输管理处主管局领导、运政审批处主管局领导共同进行审定,并在《发文审批单》签署审定意见后,将所有材料转至告知人员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告知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告知人员
【告知时限】5个工作日
【批准形式及有效时限】
出具文书:
予以许可的,通过内部办公系统(OA网)制作《批复文件》并加盖“365bet比分网运输管理局公章”,并向申办人发放《批复文件》和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同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不予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和《不予批准决定书》;同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制发证件:予以许可的,10个工作日内,在《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书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申办人详细信息,并向申办人制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
子事项三: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及辅助业务经营许可(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一、《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指定委托书
四、企业股东的基本情况和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证明文件(法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固定办公场所使用证明(加盖公司印章)
六、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专职管理人员名单、任职文件、身份证、任职资历材料(包括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劳动合同加盖公司印章
七、覆盖其所管理船舶范围的有效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证书
八、可行性报告
九、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的表格的格式见样表;提交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自行编制的其他材料需A4纸打印;提交的表格、复印件及编制的其他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审查内容】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一)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应当至少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各1人,配备的具体数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管理沿海普通货船:1至10艘,至少分别配备1人;11至20艘,至少分别配备2人;21至30艘,至少分别配备3人;31至50艘,至少分别配备4人;大于50艘,每增加20艘增加1人,不足20艘按20艘计
2.管理沿海危险品船或者客船:1至5艘,至少分别配备1人;6至10艘,至少分别配备2人;11至20艘,至少分别配备3人;21至30艘,至少分别配备4人;31至40艘,至少分别配备5人;41至50艘,至少分别配备6人;大于50艘,每增加10艘增加1人,不足10艘按10艘计
3.管理内河普通货船:1至10艘,至少分别配备1人;11至50艘,至少分别配备2人;大于50艘,每增加50艘增加1人,不足50艘按50艘计
4.管理内河危险品船或者客船:1至10艘,至少分别配备1人;11至20艘,至少分别配备2人;21至30艘,至少分别配备3人;31至50艘,至少分别配备4人;大于50艘,每增加20艘增加1人,不足20艘按20艘计
(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具有与 管理的船舶种类和航区相对应的船长、轮机长的从业资历
(三)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所具备的船舶安全管理、船舶设备管理、航海保障、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身体条件与其职责要求相适应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与其申请管理的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流程及审查标准】
受理——审查(行业处室会签)(初审、复审)——审定(局领导批示)——告知
一、受理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受理人员
详细流程:
(一)按照审查内容,核实相关信息。符合审查内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服务)受理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签署受理意见,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初审人员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指导申办人当场补齐补正;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对不予受理的,受理人员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办理时限:即时
二、审查(行业处室会签)(初审、复审)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初审人员、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
详细流程:
(一)运政审批处初审人员对受理人员转至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制作批复文件草稿,填制《发文审批单》,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
(二)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进行复审,在《发文审批单》签署复审意见,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水运处主管局领导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运政处5个工作日,水运处5个工作日)
三、审定(局领导批示)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水路运输管理处主管局领导、运政审批处主管局领导
详细流程:水路运输管理处主管局领导、运政审批处主管局领导共同进行审定,并在《发文审批单》签署审定意见后,将所有材料转至告知人员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告知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告知人员
告知时限:5个工作日
【批准形式及有效时限】
出具文书:
予以许可的,通过内部办公系统(OA网)制作《批复文件》并加盖“365bet比分网运输管理局公章”,并向申办人发放《批复文件》和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同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不予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和《不予批准决定书》;同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制发证件:予以许可的,10个工作日内,在《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书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申办人详细信息,并向申办人制发《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